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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8 15:05 - 来源: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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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2月25日在东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黄清平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5年度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十二五”时期财政工作简要回顾及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十二五”时期,全县各级各部门始终牢记发展第一要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财政收支规模均取得了新的突破。“十二五”期末年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8.3亿元,比上年增长12%,比“十一五”期末年3.4亿元增长2.44倍,五年年均增长19.6%;五年共争取上级财力性补助18.9971亿元,增长2.3倍;“十二五”期末年财政支出达到26.8645亿元,比上年增长12.2%,比“十一五”期末年增长2.4倍。为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为今后的财政改革与发展打下了比较坚实的基础。
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全县财税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依法监督及县政协民主监督和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财政工作目标,拓宽理财视野,严格收入征管,深化财政改革,保持了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超额完成了各项预算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2015年,全县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83070万元,为预算的100.1 %,同比增长12.1%。其中:地方收入完成63735万元,增长9.4%;上划省级收入完成5565万元,增长19.1%;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3770万元,增长22.8%;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1976万元。全县公共财政总支出完成268645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2.2%(年终决算财政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了80909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增加支出1846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5646万元,上级专项追加5680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6408万元。从财政收支结果看,按预算口径计算,2015年公共财政地方财政收入637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4522万元、上级追加专项拨款73403万元、返还性收入496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5646万元、债务收入24200万元,调入资金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万元,收入总计296486万元;2015年一般预算支出268645万元、上解支出158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530万元,债券转贷支出24200万元,支出总计295957万元,收支相抵,累计结余52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18万元,净结余11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26503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6493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0万元。社保基金总收入为63089万元,社保基金总支出61299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790万元,累计结余35835万元。
2015年,全县财政运行总体正常,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依法加强征管,圆满完成收入任务
2015年全县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83070万元,同比增加8952万元,增长12.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2919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63.7%,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地方税收完成33584万元,占地方收入的比重为52.7%,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一是健全财税会商制度。县政府分管财税工作的领导每月牵头组织财税三局和相关职能部门会商财税形势,以完善税收经济分析、纳税评估和税源监控互动机制为主线,落实相关措施,突出税收分析的针对性,通过税收分析查找管理漏洞,剖析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征管措施,为纳税评估提供第一手资料,及时协调解决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二是深入税源调查。通过全面深入的税源调查,编制税源调查清册,既有利于对全县的税源情况有效的掌握,又有利于税收征管的公平公正。三是落实税收保障机制。贯彻落实税收保障办法,强化政府职能部门协税护税责任和税收代扣代缴义务,坚决做到“先税后证”、“先税后检”要求,确保税费足额入库。四是建立县级领导联系税源项目制度。将县级领导所联系的重点项目实现税收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在帮助建设项目解决发展难题的同时,督促项目及时清缴税费。五是狠抓收入征管。国税部门积极向省电力公司争取税收1800万元。加大房地产建筑材料一体化及矿产品税收的征管,进一步加强税控机用户管理,力求以票控税有所突破;加大对乡镇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管理工作。地税部门继续加大对房地产行业、建安行业税收征管力度和清欠力度,两行业累计入库税收26002万元;坚持落实企业所得税各项税收管理政策,加大汇算清缴力度,企业所得税入库同比大幅增长,全年累计入库5228万元,同比增收1755万元,增长50.5%;强化综合治税,加强对零散税收的管理,委托国税局代征税收266万元,委托房产局代征税收150万元,委托矿整办代征税收80万元。财政部门通过全面实施建设项目税费一体化征收管理,着力加强对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的清缴和国有资源利用的管理力度,进一步拓宽非税收入征收渠道,全年共完成非税收入30151万元,为财税收入均衡增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支持社会事业,服务发展取得成效
一是想方设法筹集资金近8亿元,支持神华火电、红狮水泥、芦江水库、城际快速通道、东芦公路、狮岩路、绕城线、农村商业银行组建、舜德学校、一中扩改等一大批重点项目建设,坚持以项目带动投资,促进东安经济发展。通过积极争取,我县成功进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县。二是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组织召开全县银企洽谈会,到位贷款5.7亿元,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财政筹措资金183万元,继续对冶炼企业实行电费补贴,积极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对小微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共减免企业税费700余万元,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三是筹集资金1.8亿元,成功组建东安县农村商业银行,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四是支持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筹集资金200万元,全力支持德文化建设,东安获得全国首个德文化之乡称号;筹集资金1000余万元,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筹集资金1000多万元支持东安大市场改造,筹措资金1000余万元推动文明县城创建和创国卫工作开展。
(三)规范支出管理,民生福祉不断改善
财政部门在狠抓收入的同时,想方设法组织资金,全力确保工资、正常运转、民生民本及重点支出的需要,促进了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全县公共财政支出达到268645万元,同比增加29149万元,增长12.2%。全年全县涉及民生民本的财政支出达到196470万元,同比增加21488万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73.1%。一是大力推进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年社会保障支出达44192万元,继续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330元/月、165元/月,全年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5950万元。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对全县60岁以上老人发放基本养老金9440万元;对全县孤儿发放123万元生活补助;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年人均补助达到2904元;筹集资金120多万元,为全县90岁以上老人发放100元/月高龄补贴;落实资金1200万元,完成农村危房改造980户,改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认真落实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支持城镇居民就业创业。全年投入再就业资金2105万元,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671人;筹集资金410万元,支持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筹集资金279万元,为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和乡村医生发放生活困难补助。二是坚持把社会事业作为支持重点,促进教育优先发展。全年教育投入55360万元,同比增加2270万元,保障了教育系统工资津补贴提标及教育事业发展。筹措资金1.71亿元,建成东安舜德学校,新增学位1470个。安排55万元提高边远山区教师待遇,安排759万元县级配套资金用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学生资助等。三是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年投入医疗卫生资金37334万元,切实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财政补助;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35元提高到40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320元提高到380元。积极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县财政筹集资金1000余万元用于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芦洪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从2015年4月1日起全面实施药品零差价。严格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全面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四是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认真做好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6811万元;发放退耕还林补贴、畜牧良种补贴等2012万元;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998万元;发放燃油补贴2404万元;投入资金2338万元,完成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建设;投入资金1779万元用于中小河流治理;投入资金4061万元用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投入资金1155万元用于农村水电增容扩效。继续加大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投入资金120万元,用于全县冬种奖补;投入资金300万元,用于全县冬修水利。五是落实文化体育惠民政策。支持建立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支持实施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户户通、村村响以及“演艺惠民、送戏下乡”等公益性文化项目。
(四)深化财税改革,体制机制不断创新
一是积极推行预算公开。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的预决算制度,逐步扩大和细化政府预决算的公开范围和公开内容,形成财政预决算公开的长效机制和常态化的工作机制。2015年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全县所有预算单位按要求全面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和2014年部门决算,并同步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二是全面清理财税优惠政策。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对2014年12月1日以前出台的所有财税优惠政策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今后所有财税优惠政策的出台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三是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2015年对县本级年初预算安排的新农村建设、五保户供养、农村公路养护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4个惠民项目资金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评价,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四是全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全县17个乡镇纳入集中支付范围;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全年国库集中支付资金7.3亿元,其中直接支付6.5亿元,直接支付的比例达到89.2%。五是政府采购改革不断深化。全年共完成政府采购金额8300万元,节约资金950万元,节约率10.2%。六是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继续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筹集资金3257万元,支持开工建设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11个,争取上级专项资金300万元,开展集中连村建设,有效破解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难题;筹集资金1500余万元,支持国有林场改革;加大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力度,县财政筹措资金3738万元,全县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达到村均7万元/年,城市社区运转经费达到15万元/年,农村社区运转经费达到12万元/年。七是积极稳妥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筹措资金1.9亿元,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政策。
(五)狠抓财经监管,资金效益得到提高
一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对2013年以前的所有存量资金进行清理,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2亿元。二是财政投资评审不断完善。2015年共评审建设项目442项,评审送审金额105316万元,审定金额81556万元,核减23760万元,核减率22.56%。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举债制度,防控债务风险,完成县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2015年底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15.4亿元。四是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开展文广新局系统会计质量信息质量检查;对全县涉农资金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在省委巡视第七组巡视期间,对全县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国家公职人员在重点项目指挥部兼职取酬情况进行了专项整治。发现各类违规违纪资金3637万元,责令调整账目资金2066万元,补缴税款3.3万元,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严肃了财经纪律。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县财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适应新常态的财政工作理念有待进一步强化;支柱财源和新兴财源仍然不多,财政持续增收困难;财政收入总量偏少,结构不优,质量不高;政策性减收因素增多,刚性支出持续攀升,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资金调度十分困难;部分财税改革举措有待进一步落实;财政管理不够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债务规模持续膨胀,消赤减债压力巨大,财政运行风险大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二、“十三五”时期财政规划及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一)当前我县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既有有利因素,也面临不少困难和矛盾。
从财税改革方面看: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确定以后,先后修订了《预算法》以及密集出台了一系列财税体制改革方面的文件,标志着财税体制改革进入攻坚期。特别是新预算法出台后,从法律层面上,对规范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增强预算透明度、建立全口径预算、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清理规范重点支出与财政收支增幅挂钩事项和规范债务管理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使预算法真正从过去“政府管理的法”变成了“规范政府的法”。但是,从短期看,新预算法的出台也会给政府部门带来一定压力,一方面,法律要求财政收支规范、严谨、公开、透明,社会公众也会对财政所维系的公平、正义寄予更高、更多的期盼,另一方面,新预算法对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越来越高,财政工作作为经济工作的主要内容,与各级各部门紧密相联,改革的推动还需要社会各界给予更多支持和配合。
从财税收支运行看:当前我县经济持续向好基础尚不稳固,内生增长动力仍显不足,东港锑品、铁合金以及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仍然十分困难,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而“营改增”的持续推进,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的落实及清费减负政策的推进,还将减少财政收入。可以预见,今后较长一段时间,财政收入的较低增长将呈现常态化。但在支出方面,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难度和阻力仍然较大,主要体现在:财政民生支出刚性增长,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险等民生支出,存在补助标准提高、补助力度逐年增加现象;财政供养人员难以压减,人员经费刚性支出逐年增加。
从政府融资方面看:国务院已明确规定要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要对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实行甄别分类处理,并实行总量规模控制等。这些要求,都将对我县的政府融资产生影响,今后我县政府融资的难度会越来越大。根据统计,目前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154082万元,预计2016年要偿还本息15800万元,还本付息压力逐渐加大。今后一段时期,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将不断积累,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任务将十分艰巨。
(二)“十三五”时期财政工作指导思想及基本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会议精神,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财税改革;着力支持经济发展,构建发展财政;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民生财政;着力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构建透明财政;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构建绩效财政;全力打造绿色东安、小康东安、法治东安、创新东安、幸福东安,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富民强县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十三五”时期财政工作基本目标是:2020年财政总收入规模达到15.24亿元,年均增长12%以上;2020年财政总支出达到43.2亿元,年均增长10%。
(三)2016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
1、公共财政总收入安排。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总收入预算为9.3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增长12%,力争达到15%以上,其中地方收入68681万元,上划中央收入17500万元,上划省级收入6819万元。地方收入安排的主要项目:(1)税收收入安排37836万元,增长12.7%;(2)非税收入安排30845万元,增长2.3%。
2、公共财政总支出安排。2016年公共财政总支出预算为214652万元(其中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补助收入62888万元),比上年预算(下同)增长14.3%。公共财政总支出预算安排的主要项目:(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936万元,增长20.1%;(2)公共安全支出8426万元,增长29.1%;(3)教育支出43607万元,增长51.8%;(4)科学技术支出364万元,增长25.1%;(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32万元,增长28.1%;(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805万元,下降27.5%;(7)医疗卫生支出35316万元,增长10.6%;(8)环境保护支出1117万元,增长13.1%;(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335万元,增长12.3%;(10)农林水事务支出 28813万元,增长56.3%;(11)交通运输支出3896万元,增长23.4%;(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574万元,增长1.4%;(13)国防支出185万元,增长10.1%;(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814万元,增长17.5%;(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313万元,增长32%;(16)住房保障支出8216万元,增长6%;(17)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430万元,增长107.7%;(18)预备费安排1000万元;(19)国债还本付息支出2113万元;(20)其他支出5560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2016年预算收支安排结果,按预算口径计算,2016年公共财政地方财政收入68681万元,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71185万元、上级追加专项拨款62888万元、返还性收入247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529万元,调入资金10500万元,收入总计216260万元,2016年一般预算支出214652万元、上解支出1600万元,支出总计216252万元,收支相抵,结余8万元。
根据上述收支预算安排,县财政局已将收支控制数下达给各预算单位,各预算单位根据下达的控制数编报了2016年部门预算(草案),经财政部门审核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后提交本次大会审议。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安排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1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0994万元,结余6万元。
(五)社保基金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全县社保基金2015年结余34045万元,2016年收入预算63089万元,2016年支出预算61299万元,当年结余1790万元,累计结余35835万元。具体分项如下:
1、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2554万元,当年收入17897万元,当年支出23220万元,当年赤字5323万元,累计赤字2769万元。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15459万元,当年收入10998万元,当年支出8504万元,当年结余2494万元,累计结余17953万元。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上年结余10162万元,当年收入27042万元,当年支出23768万元,当年结余3274万元,累计结余13436万元。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上年结余2484万元,当年收入6078万元,当年支出5445万元,当年结余633万元,累计结余3117万元。
5、工伤保险基金:上年结余131万元,当年收入520万元,当年支出220万元,当年结余300万元,累计结余431万元。
6、生育保险基金:上年结余732万元,当年收入145万元,当年支出42万元,当年结余103万元,累计结余835万元。
7、失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2523万元,当年收入409万元,当年支出100万元,当年结余309万元,累计结余2832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500万元,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50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三、完成2016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一)围绕发展主题,促进地方培财
进一步整合、规范、完善财税扶持政策,着力构建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以产业集聚区为平台,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作用,做大做强一批带动性强、附加值高的行业企业,稳定财源基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传统优势产业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继续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政策,依法及时做好小微企业减免税、缓缴税款审批,积极帮扶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题,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扎实做好项目建设资金保障,鼓励民间投资,促进有效投资增长。同时,立足省对县转移支付分配办法的变化,着力加强政策研究,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二)围绕收入目标,依法加强征管
密切关注国家税制改革动态和走向,深入开展经济税源调研,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等税源的动态性分析,依法合规把握组织收入的力度、节奏和方向,确保收入可持续性。加强发票管理和税务登记证验证,不断夯实征管基础。进一步深化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冶炼行业以电管税等征缴方式改革,依靠信息手段,堵塞税费漏洞,降低征管成本。围绕房屋出租、个体工商户、高收入行业和中介机构等领域,加强税收政策研究,大力挖掘潜力,着力拓展税基。继续落实欠税管理举措,切实加强国有资产处置欠款、延期纳税的收入清收,实现收入征管均衡化。有效开展税务稽查,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大力组织非税收入,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管理,拓宽国有资源(资产)性收入征收渠道,促进非税收入平稳增长。
(三)围绕改革主线,深化财税改革
一是全面清理各类财税优惠政策。开展对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的专项清理,全面梳理县委县政府制定有关对企业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对违法违规的各种优惠政策坚决予以取消。二是推进预决算公开。以落实新《预算法》为重点,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督促部门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公开当年部门预算和上年度收支决算、财政拨款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报表,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三是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推进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改革,把地方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严格政府债务举借审批程序,严控新增债务;强化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和甄别,积极申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保障在建项目后续资金;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加大推广应用ppp模式力度。四是完善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五是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制定和落实各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清理涉及专项资金的有关政策,规范专项资金分配,实施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六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善财政账户管理,精简财政专户,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七是积极稳妥开展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试点。
(四)围绕民生改善,规范财政管理
一是厉行节约。遵循“一保工资、二保运转、三保民生”的原则,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加强支出审核把关,严格控制行政经费和一般性支出。二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提标政策,推进“全面改薄”规划实施,支持城区学校扩容改造。三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四是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完善促进就业创业的财税政策;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工资调整工作;落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继续为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和乡村医生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继续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廉租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五是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支持农林生态保护,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2016年继续按全县农村人口人均1元/月安排资金用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继续抓好美丽乡村建设;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村级运转经费达到村均7万元/年;大力支持国有林场改革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发展现代农业;支持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小农水建设支持力度,加快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和中低产田改造投入。六是积极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积极支持乡镇文化站、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全民健身和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设。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依法监督及县政协民主监督和支持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支任务,为打造“五个东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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