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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8 19:41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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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东安县2021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的公告
依据《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湘人社规〔2020〕22号)文件要求,现启动东安县2021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本人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我县参加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的人员。(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的人员除外)。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计算方式为: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我省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的 60%执行,费率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率执行。“4050”人员(女性年龄在 40 周岁以上、男性年龄在 50 周岁以上,下同)按上述方式计算金额的 60%予以补贴,非“4050”人员按上述方式计算金额的 40%予以补贴。
符合条件的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社会保险补贴按前款非“4050”人员标准执行。
三、申报资料
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邮政银行卡。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地点
各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社区(为方便统一申报,乡镇人员在县就业服务中心就业股申报,县人社局五楼520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0746-4220067。
请广大群众相互转告、及时办理。
东安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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