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关于印发<东安县知识产权战略推进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与意义
为规范和加强东安县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引导和激励作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起草依据和过程
文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专利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29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行〔2019〕11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科技服务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永政办发〔2018〕1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以及永州市同类县知识产权资助办法,由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稿,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同意,经过了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县法制办审定后印发。
三、文件主要内容
文件分为七章二十四条,对文件适用的总则、对象、范围和分配方式、知识产权资助标准、项目申报条件和程序、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监督问责、附则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四、文件的特点与创新举措
《东安县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出台,参考了《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永州市科技服务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的详细内容,根据东安县的实际情况,对照省、市级文件,制定出了符合东安县实际的最佳资助标准,做到了每一项资助标准都有文件可对照,又未完全套用,尽可能地根据了省、市知识产权真抓实干工作文件进行配套,该文件的出台,对东安县知识产权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