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根据《湖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9〕23号)和《永州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永政办发〔2019〕13)等文件要求。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凝聚各方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现就《三项制度》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目标任务等解读如下:
一、《三项制度》的出台背景
一是党中央的重要决策。《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16年12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方案。2017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14号)公布实施。试点结束后,司法部总结试点经验,起草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指导意见》。
二是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诸多前所未有的挑战。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过去五年来,诸多矛盾交织叠加,各种风险挑战接踵而至,国内外很多情况是改革开放以来没有碰到过的,经济增长内生动力还不够足,创新能力还不够强,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党中央、国务院推出了包括“放管服”改革等在内的各项改革措施,努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充分释放制度的生产力。
三是行政执法面临不少问题。行政执法是政府管理经济社会的主要方式。目前,行政执法还存在不少问题,执法不作为让违法行为“畅通无阻”,对守法人员形成了不公,破坏了法治环境;执法不公正,畸轻畸重,恶意选择性执法,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执法不规范,影响了执法形象,甚至导致执法行为违法;执法不公开,暗箱操作,为公权力寻租留下隐患。这些问题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正常秩序,破坏了营商环境。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迫切需要通过制度建设整体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治理自身存在的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三项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明确了主要任务。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机制,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做好执法信息采集、传递、审核、发布等工作,统筹推进执法信息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 权责清单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机制,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记录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并全面归档保存,使执法全过程可回溯;三是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湖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确定的法制审核范围,编制本单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四类执法行为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强化监督机制,保障法制审核力量,细化审核内容,严格进行法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合法、公正。
第二部分明克确了实施步骤。即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第三阶段总结提高、持续推进阶段。
第三部分明确了保障措施。一是组织保障;二是经费保障;三是成果运用。
三、目标任务
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不断强化责任、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强化技术支撑、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开创新时代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东安县司法局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