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安县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政策解读
现将《东安县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起草相关情况解释如下:
一、《办法》起草的必要性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东政发[2014]11号规范性文件已失效。我局根照永政发[2019]4号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三十五条、十二个附件。
第一章总则,共2条。主要是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征拆管理和实施程序,共18条。主要是征收补偿安置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征收程序、告知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暂停办理事项、发布两公告要求、规范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程序、房屋的合法性审查、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立户原则提出了要求、明确了应安置人员的资格认定原则、时限、相关职能部门应履行责任。
第三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共6条。主要是被征收人的安置方式和生产经营性企业的补偿安置方式。
第四章土地、青苗及其他附着物征收补偿,共4条。主要是集体土地、青苗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第五章法律责任,共2条。主要是被征收人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履行责任。
第六章附则,共3条主要是有关术语的解释;明确县中心城区具体范围;执行本《办法》的规定;对本《办法》实施时间、项目适用本《办法》的时间进行界定;县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村民小组集体福利事业用地事项。
三、新《办法》与老《办法》的主要区别
一是提高了货币化安置补偿标准。货币补偿标准由11号文件中的14.45万/人提高至25.2万元/人,同时增加了安置过渡补偿费和两次搬家费共0.52万元。
二是房屋征收奖励原150元/㎡提高至280元/㎡,即入户调查奖80元/㎡,按时签约奖100元/㎡,按期腾房奖100元/㎡。
三是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重置价补偿标准有所提高,钢混结构由原1215元/㎡提高至1440元/㎡,征收补偿标准提高了18%左右;砖混一类由945元/㎡提高至1215元/㎡,砖混二类由900元/㎡提高至1125元/㎡征收补偿标准分别提高了30%左右。
四是征收专业菜地青苗补偿标准由原2800元/亩提高至3000元/亩。
五是集体土地青苗补偿标准,旱土由原来的1560元/亩提高到2000元/亩;林地由原来的1040元/亩提高到2000元/亩;增加一类油茶林3500元/亩。
六是迁移坟墓补偿标准。以有棺有碑为例:由原1720元/坟提高至2500元/坟(有棺2500 碑1500 规定期限迁移奖励1000)。
东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