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东安县2023年下沉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表(188项)》
政策解读
目录
一 出台目的 三 主要内容
二 出台依据 四 总体要求
一、出台目的
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监管方式。
二、出台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省、市有关规定及我县实际,形成我县2023年下沉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
三、主要内容
经研究决定,将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188项行政执法职权事项以下放或委托下放的形式下沉至乡镇人民政府,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行使,并由其依法行使与行政处执法职权相关的行政处罚权、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征收权,实行综合行政执法。
四、总体要求
县司法局要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方位监督。县直各相关行政执法单位要指导、监督、支持乡镇对承接的行政执法职权无缝对接、优化流程、规范管理,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