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安县殡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为切实加强全县殡葬管理工作,促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根据《殡葬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2022年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及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省(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推进东安县殡葬管理与执法工作常态化,特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起草依据和过程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2022年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及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省(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重新发文,努力推进东安县殡葬管理与执法工作常态化。2023年4月14日上午,召开了第26次政府常务会原则同意县民政局起草的《东安县殡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2023年5月10日,县委常务会研究通过,要求尽快发文。
三、文件主要内容
重点整治县城区殡葬管理秩序,对在县城区域内从事治丧活动的,禁止在县城区域内主次街道、居民小区和城中村搭灵堂办丧事,不准抬棺扶灵柩游街出殡,消除安全隐患,维护文明的丧葬秩序,净化城市居住环境。同时,在全县范围内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
四、政策特点或创新举措
消除安全隐患,维护文明的丧葬秩序,净化城市居住环境。落实责任人,逐步形成单位的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队所负责人具体管,干部职工人人肩上有责任,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东安县民政局
2023年06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