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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3 15:52 - 来源: 东安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机构:东安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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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许可事项:危险化学品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二、许可对象: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零售企业。(不包括经营剧毒化学品、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汽油加油站、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带有构成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经营其它危险化学品、以及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的企业)。
三、许可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条;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四、许可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七、八条的相关规定。
五、许可收费:不收费:
六、许可时限:法定时限为30个工作日(不含停业补政材料时间及现场核查隐患整改时间),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
(一)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复制件)。
(七)安全评价报告。
八、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受理:服务窗口对申报材料当场作出处理→烟危股初审(4工作日)→指派2人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股长复审(2个工作日)→分管领导审核(1个工作日)→局长批准(1个工作日)→由服务窗口制作《准予许可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0746-4219917
投诉电话: 0746-4241515
申请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零售)许可证》流程图
说明:1、专家评审或现场核查时间不包括在审批时间内。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审查意见书
案号: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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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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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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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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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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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记娱乐怎么样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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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补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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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条件符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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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内容 |
申请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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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许可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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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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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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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审查意见 审查情况 |
经办人员: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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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部门负责人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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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人意见 单位分管负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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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单位主要负责人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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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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