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9-30 22:47 - 来源:
- 发布机构:
- 【字体: 】
一、必要性
园区赋权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尽快做好县级下放管理权限的承接工作并认领实施,实现“园区事园区办”“一件事一次办”,持续打造便捷、高效一流的营商环境,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单位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编制起草了《东安县经济开发区赋权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起草依据
1、《关于全面开展放权赋权“回头看”的通知》(湘审改发[2021]]3号
2、永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放权赋权“回头看”的通知》文件。
三、起草过程
2021年3月以来,为起草该《实施方案》,东安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多次会议,展开了深入讨论、研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起草了《实施方案》。2021年5月文件下发。
四、《实施方案》总体说明
《实施方案》共四部分。
第一部分:赋权审批事项。明确指导思想,将园区赋权事项依法依规赋予到位,不断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
第二部分:审批方式。赋权审批采取“直接审批、委托行使、服务前移、审批直报”四种方式,实现“园区事园区办”。
第三部分:具体承接方法。制定《东安县园区赋权指导目录》明确了直接赋权、委托行使、服务前移、审批直报等赋权方式。各赋权部门要与园区签订赋权事项交接书或委托书。所有赋权事项进驻窗口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第四部分:有关工作安排。组织集中开展向园区赋权工作是深化“放管服”、“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重要要求,是助推园区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县直相关部门要确保赋权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 关于印发《东安县经济开发区审批赋权方案》(试行)的通知2021-09-30
- 一审:
- 二审:
- 三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