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6-10 15:51 - 来源:
- 发布机构:
- 【字体: 】
2019年东安县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一、2018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8年按预算口径计算财政总收入为344878万元,财政总支出为344758万元,收支相抵,累计结余120万元。
二、2019年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19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重点;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建立项目库及其管理制度;防范债务风险,进一步有序化解存量债务,推进平台市场化转型;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为率先实现小康梦,加速迈向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基本原则: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根据经济形势和财源实际,科学预测财政收入,合理确定收入预期。财政支出预算坚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兼顾实际需要与财力可能,科学安排各项支出,确保财政综合平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原则。预算安排总体遵循“基本支出足额安排,项目支出从紧预算”编制。在保障部门正常运转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压缩非急需、非刚性项目,强化对基本民生支出保障力度。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原则。严格预算约束,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改变“重分配轻管理”工作理念,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全覆盖。加大财政监督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财政收入预算数12.48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增加9245万元,增长8%。其中税务部门预算数10亿元,财政部门预算数2.48亿;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6900万元,上划中央收入30700万元,上划省级收入7200万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主要项目:(1)税收收入预算数60100万元,增长15.9%;(2)非税收入预算数26800万元,下降13%。
2、公共财政总支出安排311466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列入年初预算124589万元),比上年预算(下同)增长7%。
3、预算收支结余情况。本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69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27966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770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369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656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0万元,调入收入300万元,总收入315286万元。一般预算支出311466万元,加上解支出3817万元,总支出为315283元。收支相抵,结余3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
2019年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7510万元;2019年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751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持平。
(四)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安排
全县社保基金2018年结余60396万元,2019年收入预算93488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83056万元,当年结余10432万元,累计结余70828万元;具体分项如下: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28992万元,当年收入17103万元,当年支出14780万元,当年结余2323万元,累计结余31315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3687万元,当年收入29045万元,当年支出29044万元,当年结余1万元,累计结余3688万元。
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上年结余9080万元,当年收入10957万元,当年支出7761万元,当年结余3195万元,累计结余12275万元。
4、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上年结余30926万元,当年收入35858万元,当年支出31200万元,当年结余4656万元,累计结余35583万元。
5、生育保险基金:上年结余862万元,当年收入213万元,当年支出170万元,当年结余43万元,累计结余905万元。
6、失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3299万元,当年收入313万元,当年支出100万元,当年结余213万元,累计结余3512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安排300万元,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安排300万元,收支平衡。
(六)2019年财政预算收支安排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今年支出预算安排的重点是保工资发放,保民生民本支出,保运转,在确保工资同时,尽力压缩了非生产性支出的安排。全县一般预算支出安排311466,比上年预算增长7%。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安排845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乡镇工作补贴、绩效考核奖励等),比上年增加9114万元,增长12.0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安排96205万元(主要包括五险一金、失地农民生活补贴、抚恤、低保、五保等),比上年增加4582万元,增长5%,专项性支出安排130673万元,比上年增加5644万元,增长4.5%。
(1)人员经费安排。基本工资:按人社部门审批的工资和实有人数安排(以2019年1月份工资表人数为准);津补贴及工资性福利补助: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津补贴按人社部门审批的标准安排;教育部门及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按人社部门审批的标准进行安排;乡镇工作补贴按人社部门审批的人数和金额安排;将2018年年终绩效考核奖纳入了2019年年初预算;岗位津贴:对县纪检委机关干部、乡镇纪检干部和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纪检监察干部岗位津贴按月人平220元进行安排,公安司法的岗位津贴、警衔工资按实计算。
(2)乡镇公用经费安排。乡镇公用经费按实有人数人均1.5万元/年进行安排,缺编的按编制数安排,不再安排乡镇转移支付资金。
(3)县直单位公用经费安排。①对单位实有人员在5人以下(含5人)按人均2万元/年安排;5人以上10人以下(含10人)按人均1.5万元/年进行安排;10人以上15人以下(含15人)均按15万元/年安排;15人以上按人均1万元/年安排;②上级有要求和标准的公检法司(含政法委机关和森林公安)按上级要求和标准进行安排,公安按人均2.5万元/年安排,司法局按人均2.2万元/年安排;③县纪检委公用经费参照公检法标准人均2.5万元/年进行安排,巡察办、巡视组工作经费、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标准按人均2.5万元/年进行安排;④有行政执法任务的单位按县委县政府研究的意见进行安排,城管执法大队按人均2.5万元/年安排;城管执法局机关、客运办、卫生计生监督管理局按人均2.2万元/年安排、环保执法人员按人均3万元/年安排;⑤有征收职能的部门按人均2万元/年安排,人社局及下属机构不再安排考核经费,但县委县政府每年对其征收任务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与工作经费挂钩;⑥审计局按照上级要求收支完全脱钩,工作经费县财政足额予以保障,工作经费按人均2.5万元/年予以安排;⑦计生事业公用经费按180万元包干使用;⑧舜管局、黄泥洞林场按编制人数1万元每年安排;⑨其他。驻京信访维稳按人均3万元/年安排;驻长信访维稳、驻东莞办事处、芦洪市工业园、石期市工业园按人均2.5万元/年安排。
(4)从2019年元月起,村干部基本报酬及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按实有人数统一标准(普通村党支部书记2500元/每月,贫困村党支部书记3100元/每月,村主任和其他人员按1:0.9:0.7确定;连续任职10年到15年或累计任职15年以上的离任村主干180元/月,连续任职16年到20年的离任村主干200元/月,连续任职21年以上的离任村主干220元/月)每月打卡发放;村级运转经费含村级办公经费2万元(2000人以上及贫困村3万元)、服务群众专项工作经费1万元、维修治安卫生组长务工补贴等1万元;白牙市镇八个社区按25万元/个安排,惠农项目资金管理经费每个社区按10万元/年安排,芦洪市镇应阳社区运转经费按15万元/年安排。预计2019年村级运转经费比2018年增加639万元。
(5)住房公积金财政负担部分按工资总额的12%进行安排。
(6)养老保险财政负担部分按工资总额的20%进行安排。
(7)职业年金财政负担部分按工资总额的8%进行安排。
(8)医疗保险财政负担部分按工资总额的3%进行安排,教育系统(不含机关)按工资总额的8%进行安排。
(9)年终绩效考核奖:2018年绩效考核奖财政负担部分按单位在职人数每人5500元进行安排;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按单位退休人数每人3750元进行安排(离休人员每人4500元)。
(10)公车改革补贴按人社部门审批的人数和金额安排,列商品和服务支出。
(11)对上级有硬性规定的以及县委县政府已经研究决定的,结合我县财力实际情况适当进行安排。所有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财政直接支付,年终结余不结转。所以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绩效管理,部门预算编制时进行绩效目标申报,预算执行时进行绩效运行监控,预算完成后实施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
东安县财政局
2019年3月
- 一审:
- 二审:
- 三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