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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15:54 - 来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东安县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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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东安县九届四次会议提案原文
提案号 |
034 |
提交时间 |
2020年1月14日 |
第一提案人 |
席亚萍 蒋玲珑 |
联名提案人 |
蒋南京 |
案由 |
关于统筹推进我县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改造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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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原 文 |
上下楼梯是居民出行的“第一步”,也是回家的“最后一步”。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以及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的加剧,老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成为广大群众的迫切需要。我县五层以上的多层建筑占比高,有的实际为七层、八层(加一楼车库),上下楼极不方便。目前,老旧小区改造已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从中央到地方都给予了政策支持,此项工作正在加快推进。由于老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涉及的部门众多,牵扯的利益复杂,在推进中遇到的困难不少,如审批手续繁琐,业主意见难统一,筹集资金困难等。因此,我县要加强统筹规划,将此项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加快推进。建议: 1、加强政府引导。县里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牵头负责,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明确职能部门、社区、小区各自责任和义务,编制电梯加装建设指南、简化申报流程、细化操作事项、明确标准规定等,引导符合条件的居民楼加建电梯,提供政策保障与支持。 2、拓宽筹资渠道。提供融资支持和专项补助扶持。按照有关规定,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专项维修资金,建议多鼓励和宣传,让群众清晰明了。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多种融资方案,进而推动我县旧楼加建电梯的实施。 3、坚持以点带面。对全县老旧小区进行调查,选取几个条件成熟的小区作为试点。通过试点先建,示范推进。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完善相关政策、规范文件,加大宣传,进而推广惠及全县。 |
政协东安县九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复文
提案号 |
034 |
答复时间 |
2020年9月17日 |
答复单位 |
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答复文号 |
东住建提复字〔2020〕1号 |
案由 |
关于统筹推进我县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改造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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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办 理 复 文 |
席亚萍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我县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改造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是重大民生工程,县委、县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东安县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了东安县2020年重点项目建设考核范围,由我局牵头、协同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社区等部门共同推进。2020年,省下达我县为民办实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个,列入市重点民生实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41个(含省里下达的20个项目)。 根据湘建城〔2020〕50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精神,老旧小区的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我县主要是基础类的改造,坚持应改尽改。你提出的加装电梯改造的建议,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是可以纳入改造内容的。但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小区所属单位和居民共同承担一定的设施改造费用。我们通过入户调查走访,无论是小区所属的单位以及绝大多数居民都因费用问题不愿意改造,而且,楼梯房第一、二层居住者的反对声比要求改造声更强烈。因此,我县小区加装电梯改造的条件尚未成熟。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老旧小区改造的宣传力度,通过政策宣传,居民参与,提升了居民对改造工作的参与度、支持度,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创造了条件。 感谢你们对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