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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4 21:40 - 来源: 东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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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安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东政函〔2021〕30号),现对《通告》予以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是指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大气环境重点保护区域,该区域内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污染燃料,凡是列入高污染燃料目录的物质均属于高污染燃料。
《通告》对中心城区禁燃区内的高污染燃料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推进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通告》主要包括禁燃区范围、高污染燃料目录、管理措施、工作要求、县区禁燃区的划定和文件生效时间等。
对照原有通告,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对高污染燃料目录进行了调整,明确了禁燃区范围及边界,进一步细化了高污染燃料管理工作要求。
三、政策亮点
《预案》一方面对原有的禁燃区明确了地理边界,使执法行为做到公开透明,另一方面对具体的执法权归属进行了明确细化,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确保禁燃区污染形势能够得到有效的治理,全面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相关政策
- 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2021-01-04
- 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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