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0000001/2022-61722 | 发文日期: | 发布机构: | 东安县人民政府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东政办发〔2021〕14号 |
-
2022-01-10 17:01 - 来源: 东安县政府办
- 发布机构:东安县人民政府
- 【字体: 】
dadr—2021—01005
东政办发〔2021〕14号
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安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东安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各单位:
《东安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东安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计划(2021—2025年)
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国发〔2021〕9号)、《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湖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湘政办发〔2021〕74号)精神,为实现我县2025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助推“三高四新”战略和现代化新东安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和对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助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聚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加速推进全民科学素质高质量发展,大力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奋力建设现代化新东安。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我县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5%。全县城乡区域公民科学素质发展协调性、均衡性明显增强,科普的组织力、传播力、精准度、实效性大幅提升,社会化大科普格局逐渐完善,大众化科学传播体系基本形成,在全社会广泛弘扬科学精神,崇尚创新意识,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
二、实施五项提升行动
整合协同社会各方资源和力量,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技志愿者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促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的技能,推动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提升,更好地服务东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十四五”时期实施五项提升行动。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激发青少年好奇心和想象力,增强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让科技工作成为青少年尊崇向往的职业,培育一批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群体,为科技自立自强夯实人才基础。
1. 工作任务:
(1)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激发青少年科学梦想,树立科学志向。
(2)建立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融合发展机制,着力培养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实施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育计划,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夯实人才基础。
(4)提供更多科学教育的资源和途径,重点提升农村青少年科学素质水平。
2. 具体措施
(1)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于育人全链条。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弘扬科学家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爱国精神和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等,将求真务实、理性质疑、开拓创新等科学家精神及科学精神融入课程与教学。加强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落实《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增强家长科学教育意识,掌握科学教育方法。推动学校、社会、家庭协同育人,激励青少年从小树立投身建设科技强国远大志向,培养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提升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水平。实施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扩大普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强学龄前儿童科学启蒙教育,培养学龄前儿童对科学的兴趣和好奇心。全面落实科学课程标准,在中小学开齐开足科学课程。引导变革教学方式,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教学,保护学生好奇心,激发求知欲和想象力,鼓励青少年走进自然,激发和保护青少年对自然科学的兴趣和好奇心,把自然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完善初高中包括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在内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将科技实践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引导有创新潜质的学生个性化发展。推进信息技术与科学教育深度融合,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完善科学教育质量评价和青少年科学素质监测评估。
(3)实施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育计划。建立科学、多元的发现和培育机制,对热爱科学、有科学潜质的中小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大力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为热爱科学的中小学生搭建学习、交流和展示平台。通过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大赛、中学生学科竞赛等活动,探索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模式,总结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成长规律。
(4)建立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机制。深入实施馆校合作,支持中小学校每学期到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场所开展各类学习实践活动。开展“科普进校园”系列活动,组织科学家、工程师、医疗卫生人员、心理咨询师等科技工作者进校园,开展科学教育和心理健康、生理卫生、职业卫生和自我保护等安全健康教育活动。广泛开展科技节、科学营、科学阅读、科技小论文(发明、制作)等科学教育活动。
(5)实施农村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加强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备,加大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推进优质科技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设计开发适合农村青少年的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满足青少年个性化需求;加大青少年科学营、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等活动对农村青少年倾斜。
(6)实施教师科学素质提升工程。将科学精神纳入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融入教师的培养过程中,将科学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作为重要内容,加强新科技知识和技能培训。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大对农村和边远乡镇科学教师培养力度,每年举办一期科技辅导员培训班。
(责任分工:由县教育局、团县委、县科协牵头,县委宣传部、县科工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参加)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提升科技文化素质为重点,提高农民文明生活、科学生产、科学经营能力,培养一支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产业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加快推进我县乡村全面振兴。
1. 工作任务:
(1)树立相信科学、和谐理性的思想观念。重点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深入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遏制各类陈规陋习,激发农民振兴乡村的内生动力。
(2)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共建的农村科技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农村科技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
(3)进一步加强对边远乡镇、脱贫乡镇科普工作的支持力度,大力提高农村妇女科学素质。
2. 具体措施:
(1)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开展农民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农民职称工作、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训,举办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至2025年,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湘农科教云等在线学习平台,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农民教育培训1000人次以上,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500名以上。实施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帮助农村妇女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2)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农村科普,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提升农村科普活力,开展产业项目、基础设施、人才智力等方面结对帮扶,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建设科技特派员科普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等;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建立示范基地、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科技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实施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工程,建立学会服务站和科普小镇,新发展1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新建1个科普示范基地和1个青少年科普体验基地。
(3)提升边远地区、脱贫地区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引导社会科普资源向边远地区农村倾斜,各级学会建立学会服务站,开展精准科普服务;开展乡村振兴科技致富带头人培训计划,提升农村低收入人口职业技能,增强内生发展能力。
(责任分工:由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科工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广体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老科协等单位参加)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提升技能素质为重点,提高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更好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和我县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
1. 工作任务:
(1)深化产业工人理想信念、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教育,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2)提高产业工人技术创新能力,培育高技能人才。
(3)提高进城务工人员、新业态从业者职业技能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2. 具体措施:
(1)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强化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开展“最美职工”“巾帼建功”“健康达人”等评比活动。
(2)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在职前教育和职业培训中突出科学素质、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等相关内容,构建职业教育、就业培训、技能提升相统一的产业工人终身技能形成体系,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深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等,增加进城务工人员教育培训和就业机会。
(3)发挥企业家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提高企业家科学素质,引导企业家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和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推动者。鼓励企业积极培养使用创新型技能人才,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
(责任分工:由县人社局、县总工会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科工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广体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老科协等单位参加)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以提升信息素养和健康素养为重点,提高老年人适应社会发展能力,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
1. 工作任务:
(1)加强面向老年人的科普服务,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
(2)充分发掘利用老年科技人力资源,鼓励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发挥老年人在科学素质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2. 具体措施:
(1)实施智慧助老行动。聚焦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融入智慧社会的需求和困难,加强家庭、社区、社会协同,提升老年人信息素养。加强社区科普大学、老年(科技)大学、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
(2)加强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组织专家编写老年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手册,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开展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等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通过开设专栏和专题节目等形式,普及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
(责任分工:由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科工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协、县老科协等单位参加)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科教兴国、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的认识,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树立科学执政理念,增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领。
1. 工作任务:
(1)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找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实践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履职水平,强化对科学素质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2)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科学执政水平和科学治理能力。
2. 具体措施:
(1)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形成以“三高四新”战略为核心的科技课程体系,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增强把握科学发展规律的能力。利用学习强国、湖南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市州分平台、红星网、红星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行动计划,完善基层干部系统化经常化实战化教育培训机制。
(2)在公务员录用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考察、年度考核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并有效落实。
(责任分工: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人社局、县科工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等单位参加)
三、推进四项重点工程
深入实施“科普中国”东安行动计划,着力固根基、补短板、扬优势,构建主体多元、手段多样、供给优质、机制有效的全域、全时科学素质建设体系,在“十四五”时期实施四项重点工程。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不断增强科技创新主体科普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科技设施科普功能,提升科技工作者科普能力。
1. 工作任务:
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转化机制,进一步拓展科技设施科普功能,深化科技工作者的理想信念和社会责任。
2. 具体措施:
(1)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将科普工作纳入相关科技创新基地考核。开展科技创新主体、科技创新成果科普服务评价,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在科技研发项目、人员岗位聘任、研发设施考核中增加科普任务、增设考核指标;加强科技成果市场供给侧改革,鼓励企业根据公众科普需求导向发展多层次、多维度科普业态,激发科创企业研发科普产品的活力,探索“产业 科普”模式,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2)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支持和指导科研机构、企业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开发科普资源,及时宣传普及重大科技成果。充分利用相关行业资源,推动科研机构、企业等建设科普场所,面向社会开放。
(3)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展示科技界优秀典型、生动实践和成就经验,激发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守社会责任,自立自强,建功立业,成为践行科学家精神的表率。通过宣传教育、能力培训、榜样示范等增强科技人员科普能力,针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发声。
(责任分工:由县科工局、县教育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县科协等单位参加)
(二)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能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服务数字社会建设。
1. 工作任务:
繁荣科普文艺创作,提升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构建智慧化科普传播体系。
2. 具体措施:
(1)支持优秀科普原创作品。支持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重大题材开展科普创作。
(2)实施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提升计划。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培训,推动全县主流媒体和公共宣传载体增加科学传播内容、增设科普专栏。推动公共交通、户外电子屏、广播村村通、图书、报刊、音像、各类宣传栏等传统媒介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县融媒体中心结合实际推出科普栏目节目。
(3)实施智慧科普建设工程。强化科普信息落地应用,实现“科普中国”“科普湖南”嵌入所有乡镇党群(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县融媒体中心,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平台,完善科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
(责任分工:由县委宣传部、县科工局、县文旅广体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科协等单位参加)
(三)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政府引导、多渠道投入的机制,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服务均衡化、广覆盖。
1. 工作任务:
加大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政府引导、多元兴办、多渠道投入的建设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和合理布局,增强科普基础设施科普服务能力,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
2. 具体措施:
(1)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与宏观指导。制定全县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县公共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县文明城市考核指标体系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投入,完善社会资金投入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建设好东安县科技馆。
(2)大力加强科普基地建设。开展科普基地创建活动,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建立科普、研学、自然教育等基地,提高科普服务能力。推进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设施开展科普活动,拓展科普服务功能。引导和促进公园、风景名胜区、车站、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
(责任分工:由县科工局、县科协、县发改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等单位参加)
(四)基础科普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提升基层科普工作能力,基本建成平战结合应急科普体系。
1. 工作任务:
建立健全平战结合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提升常态化应急科普工作能力。
2. 具体措施:
(1)建立应急科普宣教协同机制。建立应急科普部门协同机制,坚持日常宣教与应急宣传相统一,纳入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整体规划和协调机制。利用现有设施完善应急科普宣讲平台,组建专家委员会。建设安全应急文化宣教平台和县级安全应急体验基地,支持打造一批应急科普精品,储备和传播优质应急科普内容资源,有效开展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主题科普宣教活动。建立应急科普专家队伍,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的应急科普能力。
(2)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动员学校、医院、企业、社会组织等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发挥全县科技志愿者作用;加强科普信息员队伍建设,实现覆盖面、提质提升科普传播能力。
(3)实施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图书馆、社区书屋、社区大学等平台拓展科普服务功能,探索建立基层科普展览展示资源共享机制。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双创活动周、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增进公众对科技发展的了解和支持。
(责任分工:由县科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县科协、县老科协等单位参加)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保障
1. 县人民政府负责领导《东安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实施计划》)实施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发展目标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列入对乡镇场及县直单位的考核内容,加强对《科学素质纲要实施计划》实施的督促检查。各部门将《科学素质纲要实施计划》有关任务纳入相关规划、计划和考核内容,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县科协发挥县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沟通联络工作,定期开展科学素质工作培训,会同各有关方面共同推进科学素质建设。
2.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当地实施工作,把科学素质建设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本区域总体规划,把《科学素质纲要实施计划》明确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其他指标同考核、同奖惩。各乡镇要支持本级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落实“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具体实施计划和办法,完善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机制,设立专项经费,加大投入,为贯彻执行《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方计划》提供保障。
(二)机制保障
1. 完善检查评估机制。县人民政府定期对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场实施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2. 完善表彰奖励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十四五”末,对全县在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条件保障
1. 完善政策措施。完善我县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制定科普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办法,开展科学传播职称评定工作,将科普人才列入各级各类人才奖励和资助计划。
2. 保障经费投入。各级政府安排经费保障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并列入财政预算;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投入水平,支持科普事业发展。大力提倡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采取设立科普基金、资助科普项目等方式为科学素质建设投入资金。
(四)进度安排
指导各乡镇场制定“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并启动实施;做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和《湖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宣传工作。2023年,开展对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实施本计划举行中期督查。2025年,对“十四五”期间落实《科学素质纲要实施计划》及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印发
- 图解:《东安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计划》2022-01-10
- 202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