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衡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工资 | ||||
收文单位: | 信访局 | 来信时间: | 2022-06-02 | ||
来信类型: | 劳动和社会保障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尊敬领导: 您好! 我是东安县紫水河两岸棚户区改造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衡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自2021年10月起共拖欠项目管理人员8个工资。我多次请求公司支付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资,但公司一直未支付工资。导致项目部工作开展困难,我们都是农村出身,上有老人赡养,下有小该读书。恳请上级领导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要求衡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东安县紫水河两岸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人员工资。落实解决反眏问题,我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感谢您们。 此致 敬礼! 衡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东安县紫水河两岸棚户区改造项目 2022年6月02 | ||||
回文单位: | 东安县-东安县人社局 | 办理时间: | 2022-06-07 | ||
内容: | 您好,很高兴为您答复。目前,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正在立案调查处理阶段。 | ||||
注 |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只有写信人才能对该回复质量进行评分;请填写写信时系统生成的查询码。 | ||||
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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